一、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商标时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注册了商标而不使用的,不但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的正常使用,商标的法律机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所以,为了保证商标注册人积极使用注册商标,中国对注册商标的不使用行为进行了限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中国境外的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事宜必须委托中国商标局授权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三、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书 ( 包括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等 ) 。
2、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撤销理由书。
5、 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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